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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一期征地公告来啦!
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松江区征地事务机构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
02青浦区
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青)征地告〔2021〕第529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关于落实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>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号),2021年06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1〕77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
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
教育科研设计用地(新城一站大居崧润路东侧41A-05A地块)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
青浦区赵巷镇 东至油墩港,南至沪青平公路,西至松润路,北至陶浜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青浦区赵巷镇金汇村1组40332.5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35718.6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4613.9平方米
2、青浦区赵巷镇崧泽村3队5675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5675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6007.5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41393.6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4613.9平方米。
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
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青)征地告〔2021〕第528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关于落实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>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号),2021年07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1〕80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
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
四类住宅组团用地(金泽镇西岑港悦路北侧14-01、14-05、15-01、15-05、16-01、17-01地块)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
青浦区金泽镇东至练西公路,南至港悦路,西至和俊路,北至岑杨路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青浦区金泽镇106454.3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96173.3平方米、建设用地3571.2平方米、未利用地6709.8平方米
2、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三村民小组10087.6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0049.1平方米、建设用地38.5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3、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四村民小组27006.9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7006.9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3548.8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33229.3平方米、建设用地3609.7平方米、未利用地6709.8平方米。
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
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青)征地告〔2021〕第524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关于落实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>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号),2021年06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1〕70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
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
教育科研设计用地(徐泾镇104转型区域双联路南侧A22-01地块)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
青浦区徐泾镇,东至沈海高速、南至规划地块、西至规划地块、北至双联路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12组29.3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.2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27.1平方米
2、青浦区徐泾镇蟠龙村51.6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51.6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0.9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53.8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27.1平方米。
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
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青)征地告〔2021〕第523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关于落实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>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号),2021年06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1〕70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
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
商业商办用地(徐泾镇104转型区域沈海高速西侧A10-02地块)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
青浦区徐泾镇,东至沈海高速、西至普江庙港、南至浦江庙港、北至规划地块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748.1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.1平方米、建设用地746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2、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2组27.2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7.2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75.3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9.3平方米、建设用地746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
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青)征地告〔2021〕第522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关于落实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>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号),2021年06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1〕70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
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
教育科研设计用地(徐泾镇104转型区域徐德路南侧A17-01地块)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
青浦区徐泾镇,东至规划地块、南至规划地块、西至明珠路、北至徐德路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青浦区徐泾镇190.2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90.2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90.2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90.2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
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青)征地告〔2021〕第519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关于落实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>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号),2021年05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1〕65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
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
科研设计用地(青浦工业园区C-01E-03(a)地块)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
东至C-01E-04地块,南至C-01E-03(b)地块,西至C-01E-03(1)地块,北至北青公路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青浦区香花桥街道胜利村1组16375.8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4296.7平方米、建设用地1037.6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041.5平方米
2、青浦区香花桥街道胜利村2组1535.2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619.7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915.5平方米
3、青浦区香花桥街道胜利村7组204.7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2.7平方米、建设用地192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8115.7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4929.1平方米、建设用地1229.6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957平方米。
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
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青)征地告〔2021〕第518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关于落实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>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号),2021年05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1〕65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
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
科研设计用地(青浦工业园区C-01E-03(b)地块)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
东至C-01E-04地块,南至拓青路,西至C-01E-03(1)地块,北至C-01E-03(a)地块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青浦区香花桥街道胜利村1组79.4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79.4平方米
2、青浦区香花桥街道胜利村2组7440.3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6973.3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467平方米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519.7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6973.3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546.4平方米。
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
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青)征地告〔2021〕第525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关于落实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>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号),2021年06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1〕70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
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
商务办公用地(徐泾镇104转型区域徐旺路南侧A09-01地块)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
青浦区徐泾镇,东至规划翰贤路、西至规划翰创路、南至普江庙港、北至徐旺路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青浦区徐泾镇543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543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2、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9组183.6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83.6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26.6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726.6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
03嘉定区
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嘉)征地告〔2021〕第522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关于落实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>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号),2021年07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1〕82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
上海市人民政府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
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新建嘉定工业区盘安路幼儿园工程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
东至基地边界、南至胜竹路/范家港、西至盘安路、北至基地边界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嘉定工业区泾河村范家组7402.3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4383平方米、建设用地1988.4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030.9平方米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402.3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4383平方米、建设用地1988.4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030.9平方米。
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、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、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、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。